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赴阜阳市工商局学习清理吊销“僵尸企业”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考察报告

阅读次数:5919 编辑:曹晓峰、企管科 信息来源:企管科 发布时间:2018-04-23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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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工作交流,学习和借鉴外市在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规范执法程序,规避执法风险,更好推动我市“清吊”工作,市工商质监局组织23名干部赴阜阳市工商局进行了专题学习考察,现报告如下。

一、考察基本情况

2017年7月19-20日,市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曹晓峰带领市局企业监管科、法规科及各县市区局分管局长、企业监管科(股)长,园区分局分管局长、企业监管科科长及所长等一行23人,就加强清理吊销等工作到阜阳市工商局考察交流。阜阳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光明,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亮,阜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局长王丽莉、太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王亚民,阜阳市工商局信用监管科等有关人员分别陪同考察。

  考察组一行听取了阜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太和县市场监管局有关阜阳开展“僵尸企业”清理吊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的情况介绍;查看了有关年报公示、清理吊销、双随机等信用监管方面的文件资料。双方还就当前监管工作存在的困难、问题及下一步工作等进行了探讨。阜阳市工商局开发区分局2017年吊销145户,年报率提升了5.68个百分点;太和县市场监管局,2016年和2017年共吊销337户,年报率提升4.25个百分点。

二、考察成果

(一)阜阳市“清吊”工作的具体做法

  1. 分解任务,细化方案。按照《阜阳市工商局开展对多年未年检(年报)企业专项清理的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行政处罚程序》的规定和工商行政执法办案的实践经验,将专项清理工作设计为实地核查、立案调查、分类处理、处罚公示四个步骤稳步落实,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专项清理工作各阶段推进时间,执法依据和调查取证方向,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2. 精密配合、协调推进。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僵尸企业”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会议,发挥集体智慧,讨论研究专项清理工作的法律法规,相关程序。针对执法中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适时调整原方案。
  3. 精准识别,分类处理。一是合理界定主体。从2016年10月开始依据总局、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以省工商局提供的2012年度未年检、2013、2014年度未年报和2014、2015年度未年报的企业为重点清理对象,通过认真清理比对,确定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企业名单,通过“双随机”抽选,匹配执法人员和被检查企业,进行实地核查。二是分类区别处置。在现场检查中,要求规范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形成企业长期停业未经营的完整证据链。同时,深化与国税、地税部门合作,将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企业信息等及时送达税务部门和政府主管部门,最终确定拟吊销企业名单。三是统一公告送达。在履行审批程序后,以集中公告送达的方式在阜阳市工商局网站上发出拟吊销公告,告知当事人有权向该局申请听证。公告发出后,有申请移出或者注销的,从名单中剔除。四是集中吊销。拟吊销公告结束后,该局在《阜阳日报》、局网站上发布阜阳市工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下发阜阳市工商局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程序依法对拟吊销企业进行吊销,并由拓普公司进行批量吊销录入。

(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具体做法

  1. 开展2016年度未年报企业清理吊销双随机检查工作。一是召开启动仪式。启动仪式由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亮主持,执法局、市场局、网监局执法检查人员和信用监管科人员参加,市局机关党委派人员现场监督。二是分设检查组。市工商局共设12个检查组,分别从执法局、市场局、网监局抽取产生。启动仪式上,信用监管科科长通过“双随机”方式,完成12个检查组与89户待检查企业的随机匹配,并就实施现场检查作出了布置安排。三是抽查结果公示情况。检查结果将根据有关规定录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地方协同监管—安徽)”,向社会公开。
  2. 首次完成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

一是工作启动。2017年4月21日,阜阳市工商局、阜阳市房产局针对房地产中介市场开展的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启动仪式。这标志着两部门筹备已久、旨在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管理,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为的“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正式进入了实质操作阶段。市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光明,市房产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奉田和两部门分管领导同志出席了启动仪式,会议还邀请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企业代表等各界人士参加,监督会议过程。

二是现场抽取。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科长现场组织了“双随机”具体操作。市工商局副局长李永亮与市房产局副局长史兆军随机抽取产生16名执法人员,组成4检查组。同时,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软件以30%的比例,在阜城176家房地产中介企业中随机抽取52家作为本次抽查对象,并匹配到各检查组。会议现场按照相关文件精神确定了企业注册登记信息、房产局备案信息等方面的检查内容,并要求检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启动仪式结束后,市工商局市场主体信用监管科为4个检查组的执法人员做了统一的检查前培训。

三是检查成效。检查组通过查看企业的相关证照,并重点对企业注册登记事项、房产局备案信息等进行仔细核查和对比。经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经营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的现象,检查组按照相关规定对这类企业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其限期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经营地址手续。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将持续追踪,并将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

    三、考察体会

1. 早启动、早谋划。经过高位推动和提前谋划,阜阳市的“清吊”和“双随机”抽查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开展的卓有成效。截止目前,阜阳市已进行了三个批次“清吊”工作,正在启动第四个批次;“双随机”工作已经尝试了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改革中多项工作需要主动在摸索中不断修正,早启动、早谋划,工作才能走在全省前列。

2. 多汇报、强协调。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过多,导致地方企业数据失真,挤占了社会资源,增加了行政成本,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监管部门急需通过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清吊”工作,进行腾笼换鸟,释放社会资源,为政府引进新鲜经济血液扫清障碍。这项工作需要取得地方党委政府的高度支持和其他部门的通力合作,需要我部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加强与税务部门等其他部门的合作。

3. 重核查、搜证据。要按照属地监管的原则开展实地核查,收集相关证据,逐户填写现场检查笔录,如实记录现场检查经营情况与当事人联系情况,拍摄检查照片,并由市场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确认,无法取得签字盖章的,检查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必要时可邀请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社区(村、居)或现经营业主作为第三方人员在现场检查记录表上盖章或出具相关证明,以证明当事人在该登记住所(经营场所)实际无从事经营活动的情况。

4.抓落实、显成效。阜阳市工商局就“僵尸企业”“清吊”工作,制作了精细的工作方案,落实了工作责任,明确了时间节点,全市同步推进。同时,加大督查力度和指导培训工作,及时将“清吊”工作情况向省工商局汇报,请求省工商局给予工作指导。

5. 严程序、重规范。“清吊”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中的重要一环,因没有经验可循,法律法规尚需完善,基层执法风险时有发生。阜阳市自该项工作启动以来,尚未发生一起因“清吊”工作造成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负面影响。这与之严格执行法律程序密切相关,尤其在调查取证中的工作经验对我局今后工作,具有重大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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