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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媒体广告监管 助推文明城市创建

阅读次数:3018 信息来源:广告科 发布时间:2016-04-26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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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媒体广告违法监测被纳入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统一监测平台监管,从根本上解决了全国执法水平、执法理念不一的老大难问题,史上最严的新《广告法》于2015年9月1日实施,媒体广告违法率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及综合治理考评的重要内容,影响着我市这两项考评在全国和全省的位次。也就是说,我市媒体广告监管的效果如何,将直接影响中央文明办对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考核分值(中央文明办直接从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平台调取监管数据)。因此,我市媒体广告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过去的一年,市工商质监局立足宣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大局,紧紧围绕“以建立大数据监管新体系和指导广告业发展新模式为目标,强化广告市场严管严控,努力营造公平竞争、诚信有序的广告市场环境,实现广告业发展新跨越”的总体要求,积极履行监管职能,全力助推我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

一、具体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广告监管长效机制。为协力推进我市文明创建工作,尽快适应总局广告监测平台考核机制,迅速制定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科室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市工商质监局紧跟新《广告法》的实施步伐,加强一线监管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经典案例,进一步完善内部监管工作机制,强化广告领域巡查监管,逐步构建起实际、有效的广告监管长效工作机制。会同七部门印发了《宣城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工作制度》(宣工质广〔2015〕140号),整治虚假违法广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持续开展虚假违法广告整治,取得了显著成效。牵头召开了我市整治虚假违法广告会议,制定我市整治方案,不断丰富联席会议内容,创新联席会议载体,建立常态化联席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明确执法联动工作程序,加强联合检查、联合公告、联合告诫、联合督查等工作,增强监管合力。

(二)把握趋势,完善广告动态监测体系。2015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正式运行,对全国市级以上媒体发布广告进行全程监测,并实行每月通报制度。局领导亲自到监管平台调研监管考核程序,要求掌握考核制胜工作方法,提出以行政指导服务为工作重点,加强广告发布前指导预警工作机制,确保发布广告违法率排在全省后面。强调对于媒体违法广告行政处罚只是一种滞后的监管,解决不了广告违法率的排名问题。因此,必须超前预防,要超前预防必须树立服务理念,进一步健全完善预防体系,推进广告监管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加强与媒体间的沟通交流,及时采取预警方式。由我局人员通过监测平台每天逐条进行广告查看和多渠道接收举报投诉等方式收集违法广告信息,形成全覆盖的预防监测监管。全年共监测4家市级媒体131960条广告,下达预警通知书13份,停播15件,责令整改22件,大大减少违法广告的产生,整治效果明显。7-12月份,安徽省严重违法广告监测汇总情况显示,宣城市4家市级媒体严重违法广告在全省排名第15位(排名越靠后越好),媒体广告监管工作名列全省前茅,多次受到省工商局领导的点名表扬。

(三)履行职责,提升广告治理综合效能。新《广告法》实施后,市工商质监局严格履职,加大对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落实,依法严肃查处广告违法行为,明确监管责任,开展广告监管包保责任制,推行基层广告监管全覆盖,力求进一步降低广告违法率。一是按照省工商局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整治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履行牵头职责,抓好互联网重点领域广告专项整治,集中清理检查重点网站、重点领域发布的网络广告及信息,共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医疗广告8则、药品保健品广告10则,限期整改的违法广告9则,纠正轻微违法医疗广告12起、药品保健品广告8起,实施行政告诫15条。二是抓实全市广告专项整治为更好地做好我市的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制订了《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宣工质办函〔2015〕3号)进一步规范户外广告登记,对2户外广告画面破损责令修复。按照市创卫办的要求,积极主动落实我市城市建成区内无烟草广告工作。牵头抓好“三线四边”广告标牌治理,迅速出台整治治理工作总体目标和要求,积极履行广告标牌治理“重点长”职责。根据市政府金融办要求,开展了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三是针对性整治违法率高的产品广告。把与人民群众利益紧密相关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房地产等商品和服务广告作为重点整治内容,把电视、广播、报纸、期刊、户外、印刷品、互联网等主要媒介作为重点整治对象,严厉打击违法广告,切实维护良好的广告市场秩序。严格按照批准的广告内容发布广告,广告的批准文号列为广告内容同时发布;严禁发布和变相发布国家明令禁止发布的7类药品和11种医疗广告。2015年全市广告案件立案23件,办结23件,罚没款12.09万元。

(四)夯实基础,为广告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一是完善广告监测平台。总局广告监管数据平台正式启用后,面对不断增加的监测需求,我局积极落实,在资金紧张情况下,投资10多万元新建了广告监测中心,在全省率先完成广告大数据监管设备购买安装,配套了专门的广告监测中心机房、扫描仪、广告监测综合业务软件等先进的广告监测设备,并按照省局要求配备了精通广告法律法规及计算机操作的工作人员。二是提高监测工作效能。认真学习好、落实好国家工商总局新出台的《广告监测工作规定》,进一步健全广告监测工作制度,严格落实广告监测新标准,提高广告监测工作效能。强化广告监测结果运用,对于监测发现的违法广告,按照省局规定的“四步法”及时予以处理。三是做好数据汇总工作。坚持向市委、市政府、有关部门报送广告监测通报,全年共发布广告监测通报12期,通过通报反映市级媒体广告发布还存在的问题。按照《关于做好广告基础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工商广字〔2012〕180号)要求,做好广告统计工作,全面掌握辖区内重点广告经营企业的底数及经营情况,同时加强对辖区内网站等其他媒体进行摸底,根据网络广告内容实施分类分级监管,实施相应的网上巡查和行政指导。四是指导帮扶广告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广告业享受文化产业优惠政策的指导意见》精神,积极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向媒体、广告公司等广告经营单位做好政策解读。主动配合市城管局,编制了《宣城市市区户外广告规划》、《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和《宣城市户外广告设置技术规范》等制度,多次召开广告经营企业座谈会,为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建立重点广告企业联系制度,定期到企业走访、向企业开展广告法律法规宣传培训。积极指导帮扶广告企业申报国家二级资质,全市现有广告国家二级企业16家、三级企业3家,有力的促进我市广告业健康发展。

(五)强化责任,严格广告审查发布制度。一是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综合运用告诫、警示、教育、培训、行政建议、处罚等手段,逐步从事后监管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转变。根据所监测到的违法广告发展趋势,对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及广告发布者进行有效的提示及针对性培训,不断提升广告审查的总体质量和水平,将大量违法广告消灭在刊播之前,形成良性互动机制。二是积极引导行业自律。明确媒体单位是第一责任人,定期召开广告负责人约谈会议和媒体通报会,将广告监测发现的一般违法广告反馈给相关媒体,要求媒体及时整改。认真组织媒体广告审查员的法律、法规的学习,指导其认真落实广告审查员“一票否决制”,切实把好广告准入关;进一步强化媒体法制意识,依法加强广告发布管理,引导媒体认真执行有关规定,自觉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在市工商质监局的指导帮助下,我市几家主要媒体均制定了广告“三级审核”制度,即所有待发广告必须通过广告审查员、广告部主任和主管广告的负责人三级审查合格,才能最终发布。三是努力营造社会氛围。结合3.15、4.26、5.15等系列活动,通过网络、电子显示屏、宣传栏、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开展新《广告法》等法律法规的宣讲,进一步增强消费者维权意识和辨识虚假广告的能力;结合文明创建,开展“送法进社区、进市场、进超市”等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使群众广泛知晓新《广告法》相关内容,发动全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监督。

二、取得成效

(一)媒体广告违法率持续走低,成绩显著。市工商质监局积极履行监管职能,集中开展了各类广告专项整治20余次,监测各类媒体广告50余万条。1-6月份,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广告数据中心对安徽省严重违法广告监测汇总情况显示,在全省16个地市中,宣城市4家市级媒体(宣城日报、市电视台、电台、广播电视报)严重违法广告率在全省排名第9位(越靠后越好)。自7月份起,连续6个月在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平台监测中实现“零”违法。多次受到省工商局领导的表扬。

(二)户外广告整治效果明显。贯彻省局部署的“三线三边”广告标牌治理文件精神,认真开展全市“三线四边” 户外广告治理,积极履行广告标牌治理“重点长”职责,协调各部门做好治理工作,按照“政府主导、统筹推进、属地管理、社会参与”的原则,对城郊结合部、城市出入口等周边区域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打造整洁优美的城市边界走廊,解决城市周边脏乱差等问题,实现我市周边绿化整体提升,城郊市容面貌明显改善,广告发布环境进一步优化。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市“三线四边”共整治各类违规广告9819处,“三线四边”户外广告整治任务基本完成。在2014年对市领导交办的一件涉嫌虚假违法户外广告--影响学生身心健康的公交站台广告,市工商质监局主动介入,积极作为,及时约谈了发布单位宣城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及广告主地中海卫浴宣城总代理,下达停止违法通知书,责令更换广告画面,只用三天时间完成了30个站台广告画面更换工作,受到了市主要领导的好评。

(三)大力发展公益广告,助推文明创建。积极会同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等单位,组织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活动。2014、2015年会同文明委评出我市公益广告一、二、三等奖,大大激励了广告企业参与公益广告积极性,组织广告经营单位参加各类公益广告活动,组织广告企业利用自身户外广告牌、电子屏、公交车身、公交站台、门头电子条幅发布公益广告。以公益广告为载体,进一步提升市民素质,优化城市形象,推动文明创建工作不断深入。

(四)新《广告法》宣传深入人心。为更好贯彻落实新《广告法》,我局结合工作实际,建立“政府主导、形式多样、新闻媒体有效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工作机制,着重抓好“六个一”活动:举办一场讲座。市工商质监局组织举办4场培训讲座,对市局机关工作人员及部分县局工作人员和辖区内的广告经营企业进行宣传和业务培训;走访一批企业。我局7月份对辖区内的30户广告经营企业逐家进行走访,引导其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利用新《广告法》实施前的过渡期尽快适应新法;开展一场活动。我局从7月开始集中我市主要媒体进行宣传造势,会同宣城日报报、市电视台、市广播电台、宣城新闻网等媒体带头学习宣传,向消费者宣传5次,增强社会公众的广告法律意识;组织一场讨论。以“如何更好地贯彻落实新《广告法》”为主题,在系统内部开展一场讨论。在讨论中提升业务水平,从而推动全系统广告监管队伍素质的提高;组织一次集中检查。要求各直属局、分局对辖区的广告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的集中检查,摸清辖区广告企业的基本情况及广告登记、广告发布情况;编撰一份宣传材料。8月中旬到8月底组织辖区广告企业编撰新《广告法》宣传材料和宣传片,发放各种宣传材料,利用企业自身广告平台、社区宣传栏、广告牌、LED显示屏开展各种形式宣传。宣传期间,市工商质监局畅通举报渠道,利用热线、网站、微信等媒体,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投诉举报广告违法行为,营造全民参与共同整治虚假违法广告的良好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

2015年虚假违法广告整治,我局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的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尚有差距。一是广告诚信体系建设相对滞后。当前媒体之间竞争激烈,为了自身发展,侧重经济效益,对广告把关不严,放低广告审查标准,虚假违法广告面临着屡禁不止的现象。加之我市主要媒体均为市属单位,难免增加监管的难度,对违法现象批评指正的多,实施处罚的少,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广告违法率反弹,将会影响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考评工作。二是监管体制亟需创新。一些广告,如医疗广告的审批和监管权和处罚权仍在不同部门,极易造成信息沟通和衔接方面的障碍,导致监管不力。另外目前对媒体广告的监测主要依靠监测平台,对于平台之外的媒体还不能做到全面、及时、有效的监管。三是监管队伍亟待加强。随着新兴媒体的层出不穷,广告监管范围也在不断扩展,目前广告监管队伍总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监管层次和水平与监管对象和广告活动的新特点、新变化不相适应。为此,在新的一年我局将在三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加强监测分析,严格结果运用。加强对基层各队所监管人员进行集中培训,全面推进国家工商总局广告数据中心系统的运用工作,从互联网上及时查看工商总局数据中心发布的对辖区违法广告的监测情况,建立监测数据分析、处理等运用机制制度,定期发布严重违法广告公告和日常监管指引,增强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根据监测结果的媒体违法广告线索,及时进行通报,采取告诫、限期整改、行政处罚、暂停广告业务等处罚措施,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广告市场环境。

二是加强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发挥好牵头作用。不断完善丰富联席会议内容,创新工作载体,搭建工作平台,以更加主动的姿态和作为赢得更有力的支持和配合,不断增强监管合力与实效。强化与食药监、新闻出版广电、公安等部门的联合监管、执法联动,建立部门间信息沟通反馈、广告案件移送、停止广告发布、行政处罚与司法追责衔接等工作制度。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势,加强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的治理,从根本上遏制虚假违法广告重复发布的现象,强化联合治理的震慑作用和打击力度,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

三是加强诚信建设,实施分类监管。探索广告信用分类监管,运用监测数据对各类主体实施分类分级和风险管理,对不同信用等级的主体分别采取信用指导、行政指导、重点审查和重点监管、从重处罚等信用惩戒措施。积极开展主要媒体广告信用评价工作,并向社会公布评价结果。综合运用信用监管、行政指导、法律法规培训等手段,指导督促相关单位落实广告发布前的审查责任,不断增强行业自律意识。推行虚假违法广告公示制度,对严重失信主体建议取消其参与年度评奖、评先、获得政策支持等资格,采取曝光等方式予以惩戒,从而促进广告监管工作有效开展。

2016年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提升年,市工商质监局坚决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再接再厉,克服困难,创新工作方法和措施,进一步加大广告市场监管力度,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立新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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