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近日,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开展宣传活动的同时,会同县林业局、县森林公安组织了严打非法经营野生动物行动。行动开展以来,依法查扣非法收购省二级保护动物黄麂死体7只、环颈雉死体6只,针对业主无证非法收购野生动物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并对其处以货值3倍罚款。
一、迅速部署,责任落实到位。及时制定了行动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重 点,按照联席会议的要求,进一步完善野生动物保护责任制,切实做到巡护到位、监管到人,严防市场非法经营野生动物现象发生,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引导规范经营。 在农贸市场广泛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以及食用野生动物的潜在危害。要求业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不参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公布举报电话,促使全社会共同关注、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巡查,突出利剑监管.加大对市场肉、禽、水产销售点及冷库等场所的巡查频率,重点查看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进销货台帐记录情况,查场内有无违规出售野生保护动物,查库房有无加工野生保护动物,查冷冻存放柜有无存放野生保护动物,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行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此次专项行动,共检查农贸市场11处次、经营户42户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36人次,当场责令2户经营户下架销售的野猪肉,责令拆除1户擅自在门头牌匾中标有“野味”字样的广告牌。
四、加强协作,严打非法经营。加强与林业、森林公安等监管部门的密切配合,互通信息,联合开展清查非法加工经营野生动物的宾馆饭店、餐馆、茶楼酒楼等餐饮场所,涉及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交通要道及秘密交易地点,发现一起打击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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