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其中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在中央一号文件中出现。作为农业家庭经营的最高形式,家庭农场的提出既顺应了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新趋势,又破解了我国影响农业经营主体的稳定性和持续性难题,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泾县工商局认真学习把握中央一号文件精神,结合区域情况,研究出台了《泾县家庭农场工商注册登记操作办法(试行)》及帮扶措施,加大行政指导力度,创新准入形式,积极助力农民专业合作社向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模式发展。组织工作人员深入农户宣传国家扶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措施,了解经营情况,引导有能力的种植、养殖大户创办家庭农场,对申请办理家庭农场登记的农户,安排专人负责受理,材料齐全,当即发照。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