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的起草背景、意义和主要内容
- 背景和意义。在今年全国“两会”记者招待会上,李克强总理明确提出了放宽市场准入方面的“六个一”工作要求,其中第一个“一”就是“企业开办时间再减少一半”。3月21日和5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两次研究部署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的意见》(国办发〔2018〕32号),明确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和省会城市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一半以上,由目前平均20天减至8.5天(指工作日,下同)以内,2019年上半年在全国实现上述目标。8月4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安徽省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皖政办〔2018〕32号),明确要求在2018年年底前,全省要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市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部署开展整治“两难两多一长”改善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工作的同时,要求市工商质监局牵头起草我市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压缩企业开办时间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要工作部署,是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迫切需要,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满足了人民群众对市场准入便利化改革的新期待、新需求,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对于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优化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 工作目标。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思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围绕破解企业开办环节多、效率低、耗时长、“准入不准营”等问题,制定统一标准,简化优化流程,提升工作效能,2018年年底前,全市将企业开办办理环节压减为企业设立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3个环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以内。鼓励各地在结合实际、确保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进一步探索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创新做法,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不断提升我市企业开办便利度。
3. 主要任务。明确了8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建立实体政务大厅“一窗式”服务窗口,申请人办理企业开办事项“只进一扇门、只到一个窗口、只交一次材料”,实现“综合受理、并行办理、限时办结、统一发证”。二是建立企业开办互联网“一站式”服务大厅,实现企业登记、公章刻制、发票申领等企业开办数据的共享交换和集成办理。三是编制统一规范的服务指南,推进企业开办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四是简化优化企业登记程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简化住所登记手续,实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将办理企业设立登记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五是提高公章制作效率。取消公章刻制审批,实行备案管理,并纳入“多证合一”改革 ,将公章刻制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六是压缩申领发票。取消办理营业执照后补采集税务登记信息的程序,进一步优化发票申领程序,新办企业首次办理申领发票的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七是提高参保登记服务效率。推动部门业务协同,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间,为企业和职工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八是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多证合一”“减证便民”改革,大幅度压缩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办理的各类证照事项,着力推动“照后减证”。
二、国务院要求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8.5天以内,8.5天的来源是什么?
答:去年,世界银行将我国企业开办所需环节评定为7个,时间为22.9天,即:企业名称预先核准耗时约1天,申请办理营业执照耗时约7天,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耗时约1天至2天,制作企业公章耗时约1天至2天,申请购买发票耗时约10天,登记招聘文件耗时约1天,社保登记耗时约1天,总计企业开办平均时间为22.9天。前期,已将申请制作企业公章许可取消,并纳入到“多证合一”框架内。登记招聘文件和社保登记不是企业开办的必经环节。因此,目前我国企业开办涉及到企业登记、印章制作和申领发票3个必备环节,企业开办时间就是这3个环节所需时间之和,分别是企业登记(名称预核与设立登记合并办理,5个工作日内)、印章制作(1个工作日内)、申领发票(不超过2个工作日),加起来再留点富余量,就是8.5个工作日。同时,这个时间是经合组织(OECD)成员企业开办的平均时间。
三、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涉及到多个部门,各部门是如何进行分工的?
答:为全面推动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取得实效,市政府明确了责任分工,市工商质监局作为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开展督促检查,落实改革任务。各级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压缩企业登记办理时间,公安部门负责指导、规范压缩公章办理时间,税务部门负责压缩新办企业申领发票时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完善企业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流程。地方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任务。
四、改革举措能不能真正落地见效,企业和人民群众能不能享受到改革成果,有没有评价考核机制?
答:一方面,省政府明确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负责构建全省统一标准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以提升企业和社会公众的感受度、便利度为出发点,科学设定企业开办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针对企业开办等情况进行评价,逐步建立常态化评价机制。另一方面,明确由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开展督促检查,跟踪工作进展,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落实不力、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予以曝光并严肃问责。再一方面,明确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及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营造全社会了解改革、支持改革、享受改革成果的良好氛围。
附件:宣城市进一步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