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落实民主监督、促进行政机关阳光执法,7月18日下午,市工商质监局在九楼会议室召开混淆行为认定质证会,就安徽宣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举报某酒业公司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案件进行公开质证评议。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法制办、市工商质监局法律顾问、律师代表、消费者代表、企业代表等11名参评人员应邀参加会议。
会议分两阶段进行:一是公开质证阶段;二是参评人员评议阶段。双方当事人经过陈诉、申辩、质证等环节,充分表达展示了各自的诉求主张和事实法理依据。参评人员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结合自身工作岗位、生活经验对双方当事人进行提问质询,对涉案商品实物进行谨慎细致的研判,阐述了各自观点和理由。
2018年1月1日,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正式实施后,相关配套规章尚未出台,市场经营主体对该法第六条关于实施混淆行为的不正当竞争的规定存在理解偏差,本次质证会的召开既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各项权利,又厘清了混淆行为与商标侵权的界限,起到了法律宣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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