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保护消费者权益,落实供给侧改革,服务经济发展。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工商局要求,宣城市工商质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18年整治公用企业(包括依法具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整治时间为2018年5月—11月,持续围绕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领域及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对供水、供电、供气、交通运输、殡葬、烟草、盐业、医疗卫生、教育、金融、石油石化以及其他公共服务行业存在的限制竞争、不正当竞争、垄断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重点查处公用企业限制交易、拒绝交易、滥收费用、搭售、差别待遇等垄断违法行为,以及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综合运用消保、广告、合同、注册登记等方面法律法规,实现对公共服务行业突出问题的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