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宣城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白皮书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
二〇一八年五月
2017年宣城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
现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现将全市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状况公布如下:
一、特种设备基本情况
(一)特种设备数量
全市在册特种设备数量21646台,(不含压力管道与气瓶),同比增长21%。其中:锅炉1472台,同比增长2.22%;压力容器5343台,同比增长10.36%;电梯6859台,同比增长13.89%;起重机械6245台,同比增长28.33%;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1635辆,同比增长179.48%;大型游乐设施90台,同比增长1.12%;客运索道2条,同比持平;另有气瓶847579只,同比增长8.64%;压力管道872.13千米,同比增长7.57%。
近5年我市各类特种设备数量增幅变化
|
年份 |
2013年 |
2014年 |
2015年 |
2016年 |
2017 |
|
锅炉 |
6.40% |
2.9% |
-0.5% |
-20.7% |
2.22% |
|
压力容器 |
13.60% |
11.5% |
14.1% |
4.5% |
10.36% |
|
电梯 |
30.50% |
35% |
28.1% |
15.1% |
13.89% |
|
起重机械 |
10.60% |
13.6% |
14.4% |
-8.8% |
28.33% |
|
厂车 |
26.60% |
20.5% |
19.1% |
1.4% |
179.48% |
|
大型游乐设施 |
14.50% |
9.2% |
8.8% |
18.2% |
1.12% |
|
客运索道 |
0 |
0 |
0 |
0 |
0 |
|
气瓶 |
6.90% |
-5.8% |
8.7% |
1.8% |
8.64% |
|
压力管道 |
11.70% |
9.1% |
13.6% |
0.6% |
7.57% |
|
设备总量 |
17.10% |
18.7% |
18.0% |
3.1% |
21% |
(二)市内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情况
1、设计单位:压力容器设计单位1家、压力管道设计单位1家。
2、制造单位:锅炉制造单位3家、压力容器制造单位10家、压力管道元件制造单位7家,电梯制造单位1家、起重机械制造单位1家。
3、安装改造维修单位:锅炉4家、压力容器6家,压力管道5家,电梯29家、起重机械1家。
4、移动式压力容器和气瓶充装单位37家。
5、特种设备相关使用单位5357家。
(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情况
目前,全市持证特种设备作业人10380人,其中:锅炉作业人员1880人,压力容器作业人员1231人,气瓶作业人员432人,电梯作业人员578人,起重机械作业人员1995人,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1945人,大型游乐设施作业人员148人,焊接人员361人,特种设备管理人员1722人。
(四)安全监察与检验机构人员情况
1、安全监察机构及其人员
专职安全监察机构7个;兼职安全监察机构42个。
全市特种设备专、兼职安全监察机构中,持证安全监察员178人:市级11人、县区级167人。全市专、兼职安全监察机构公务员编制人员中,大学104人,大专52人,其他22人。
2.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
检验检测机构7个(系统内综合性检验机构1个、气瓶检验6个)。
我市综合性检验机构人员情况:共有工作人员38人, 其中检验人员30人。检验人员中,检验师24人*项,检验员69人*项。在编工作人员中:大学1人、大专3人、其他1人。非在编工作人员中:硕士3人、大学22人、大专2人、其他6人。技术职称:副高(高级)2人,中级10人、初级7人。
二、特种设备安全情况
2012年以来,全市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连续4年被市政府评为安全生产优秀单位。之所以取得这样的成绩,主要是因为有市委、市政府和省质监局的正确领导,有社会各界的理解、关心和支持,也有全市工商质监干部特别是各级各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管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共同努力。
三、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
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以贯彻新的《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法》为主线,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创新发展、真抓实干、稳中求进。全年未发生一起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全面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目标任务。
主要工作如下:
(一)落实监管责任
根据市委、市政府、省质监局关于特种设备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了2017年度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计划(宣政复〔2017〕44号文批复)、2017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对全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进行了系统安排。每季度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及时分析当前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和检验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并对下一阶段工作进行部署。市局主要领导经常听取安全工作汇报,每季度一次带队开展检查;市局分管领导全年带队检查34次。从经费、人员、车辆等方面予以充分保障。
(二)深化特种设备“铸安”专项行动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和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百日除患铸安”行动,按照“严执法、强管理、排隐患”工作要求,集中打击、整治特种设备非法违法、违规行为,解决影响特种设备安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对全市37家气瓶充装单位、33家电梯维保单位进行了全面检查和监督考核,检查结果已在全市进行了通报。
全年共出动安全监察人员3750人次,检查单位1543家,检查设备5986台件,发现隐患1628处,隐患整改完成率100%。共立案查处特种设备相关案件54起,罚款124.5万元。检测检验各类特种设备16510台,监检气瓶592056只,压力管道2.86千米。
(三)夯实基础工作
通过《特种设备安全法》的宣贯工作,建立了企业承担安全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和社会发挥监督作用“三位一体”的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推进理论机考化,实际操作模拟化,发证规范化。全年培训考核特种设备作业人员2149人,推动了企业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到“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落实管理机构、落实管理人员、落实管理制度;使用登记证、作业人员证;定期检验;专项应急预案)。
在气瓶充装单位和高层住宅小区电梯使用单位各进行了一次规模较大的应急救援演练,均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严格落实执法措施
按照“严执法、排隐患、强管理”工作要求,采取“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双随机、交叉抽查、专家会诊等方式,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排查隐患情况进行检查和抽查督办,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我局对检查发现的和检验机构报送的重大隐患及群众投诉举报反映的情况落实专人进行汇总梳理,分辖区实行挂牌督办。全市督办严重事故隐患63处,整改63家。
(五)强化措施 开展宣传教育
强化舆论宣传,营造特种设备齐抓共管氛围。通过工作专报、专题汇报等形式,将特种设备安全工作有关情况向市政府领导汇报。面向社会大众深入宣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投入15万元,持续在宣城电视台黄金时间投放特种设备安全公益广告和宣传片,在微信平台连续加载特种设备相关内容。切实提高了全社会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参与率和知晓率,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安全环境。
四、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工作安排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提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充分体现党中央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的执政理念。2018年,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要突出重点,想实招、办实事、见实效,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做到抓整治消除安全隐患,抓覆盖消灭盲区盲点,抓监察形成高压态势,抓应急完善救援机制,抓宣传营造安全氛围。突出重点、消灭盲点,做到安全监管全覆盖,将监管责任落实到位。
2018年5月7日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