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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喜获"2017年度宣城市无传销县"称号

阅读次数:346 编辑:泾县局--章荣国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1-23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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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从市综治办传来好消息,泾县被认定为“2017年度宣城市无传销县”,这是泾县第二年荣获得此项称号。2017年,泾县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关于创建无传销城市的总体部署,着力打造党政领导、部门联动、群众参与、齐抓共管的无传销县创建工作格局,有效杜绝了传销组织在辖区内活动。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长期、系统性的工程,当前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打击传销工作面临着传销主体虚拟化、人员成分复杂化、传销手段多元化的新情况,更有少数传销分子回乡蠢蠢欲动,打击传销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泾县将巩固和提高‘打传’成果,不断总结经验,高悬打传利剑,将打击传销工作提升到更高的水平,让人民群众远离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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