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积极落实相关政策,稳步推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
一是放宽准入环境。自10月1日起我县对市场主体实行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申报承诺制,由申请人自主申报、自行承诺、自担责任;进一步简化登记手续,优化登记流程,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
二是全面启动简易注销登记改革。为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自3月1日起,我县全面实行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
三是全面启动了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于7月3日开通名称库、名称网上申报系统,实施名称全程电子化登记; 10月20日正式启动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截止目前,共办理了5户市场主体“全程电子化”登记。
四是积极落实各项改革政策。继续深化落实“多证合一”、 “先照后证”等登记改革。截至目前,累计核发“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576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