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按照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商事制度改革要求,扎实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强力推进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现将我市商事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扩大推进“证照合一”覆盖面
(一)落实责任,确保改革落地。按照《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17〕67号)要求,市政府办印发《宣城市全面实施“多证合一”改革方案》(宣政办〔2017〕29号),市工商质监局履行牵头单位职责,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二)全力推进,践行真抓实干。2017年9月1日,市政府副市长郭金友在市工商质监局驻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为“宣城永翔羽绒有限公司”颁发了全市首张“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相关部门对“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予以认可,不再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交相关材料,不再发放有关被整合证照,并积极改造业务系统,及时进行信息共享,转变管理方式,从严控制个性化信息采集。9月1日-25日,全市共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4763户。
二、履行“双告知”职责
(一)加大宣传,营造改革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皖政〔2016〕9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安徽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89号)精神,推进“先照后证”改革,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及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在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网站进行公示。
(二)各司其职,强化部门协同。按照《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84号)要求,履行“双告知”职责,实现部门协同监管。将全市市场主体相关登记注册信息,通过宣城市人民政府网“政务大厅”模块及时发布,相关审批部门或行业主管部门及时查询认领,反馈相关许可、监管信息,并做好后续审批服务和监督管理工作。2017年1-9月共推送企业登记信息11233条。
(三)推行承诺制,提升窗口服务水平。在办理登记注册时,根据省政府公布的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申请人需要申请审批的经营项目和相应的审批部门,并由申请人书面承诺在取得审批前不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截止2017年8月底,全市共登记内资企业36920户(其中:私营企业33920户),外商投资企业23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3235户,个体工商户135269户。今年1-8月份全市新登记私营企业4525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2.76%;个体工商户14924户,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45%。
三、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一)统筹谋划,积极搭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框架。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皖政办秘〔2017〕175号)下发后,市政府高度重视,把抓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作为重点改革工作任务,纳入市政府目标考核。
- 坚持高位推动,确保改革工作高效推开。按照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建立了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郭金友为总召集人,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陈寅和市工商质监局局长刘富贵为召集人。成员由市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14个单位的负责人担任。9月12日,召开全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会议和联络员业务培训会议。郭金友副市长亲自部署全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市政府副秘书长刘陈寅主持,全市48个成员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及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和牵头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宣城市广播电台和宣城日报进行了工作宣传。
- 坚持制度引领,确保改革实施稳妥规范。我市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宣城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现“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全覆盖实施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85号),提出了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等10项具体任务,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责任链,从整体上对“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进行了框定。
- 坚持目标导向,确保监管任务覆盖到位。按照国务院和上级领导批示精神,围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这一目标,我市认真梳理“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范围,由市编办确认各成员单位是否具有“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任务,最终明确了包括30个市级执法部门,6个省垂直管理的执法部门参照执行。目前,执法部门及各县市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部门全部加入“宣城市双随机一公开”工作QQ群,“一单两库”录入工作正在不断完善。
(二)牵头抓总,切实将改革任务落准、落细、落实。
- 进一步完善“一单两库”。各部门在完善“一单两库”上精准发力,通过精确设置许可和非许可监管类型,建立检查对象的分类子库,确保定向抽查的指向精准、人员匹配高效专业,确保任务明晰、措施有力、程序规范、监督到位。9月25日,召开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传达省商事制度改革联系会议有关文件及业务再培训工作,全市48个成员单位联络员参会。截止9月26日,已有30个执法检查单位报送了“一单两库”,函复无监管任务的单位有12个。
- 组织实施全市“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活动。按照省五部门统一部署,我市工商质监局、人社局、食药监局和统计局4部门从8月至11月,在全市范围内首次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行动,检查事项15项,检查企业936户(含5户定向抽查企业),目前检查企业名单已派发至各单位进行执法人员随机匹配。
- 强化对改革落实情况的督促指导。按照李国英省长要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纳入省政府重点督办事项和省直部门综合考核范围,市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将组织成员单位开展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8月17日至24日,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曹晓峰对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进行督查,同时,指导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本级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工作。
四、建立健全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机制
(一)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制度体系。
- 完善相关制度。制定了《宣城市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宣文明〔2015〕15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执行安徽省社会法人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暂行办法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173号)、《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宣政〔2017〕31号)。
- 组织签署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签署《宣城市“构建诚信惩戒失信”合作备忘录》(宣文明办〔2014〕37号)、《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346号)、《安全生产领域失信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52号)、《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53号)、《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严重失信者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54号)、《环境保护领域失信生产建议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255号)、《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7〕353号)等文件。
- 制定联惩戒信用信息发布制度。印发了《宣城市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实施意见》(宣政办秘〔2016〕368号)、《宣城市市级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17年版)》(宣政办秘〔2016〕138号),明确惩戒信息公开事项。印发《宣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宣政办秘〔2016〕138号),公布“双公示”目录,要求按期将行政处罚信息推送至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在“信用宣城”网站统一公布,并推送至省信用平台。
(二)协同联动,强化联合惩戒力度。
- 落实行业“红黑名单”制度。建立了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环境保护、商贸企业、生产企业、文化市场、纳税、安全生产、建筑工程、产品质量、物价、旅游等个行业领域红黑名单制度,截止8月底,组织发布双公示信用数据17.4万条,红黑榜信用数据8725条,公开发布八期红黑榜,其中“红榜”414条,“黑榜”185条。全市两级法院2016年累计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4447人,发布率100%,位居全省第一,营造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
- 联合开展专项活动。一是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公、检、法等部门,对其提供的冻结、“老赖”等信息,依法在企业法定代表人和股权变更上进行限制。二是金融部门与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配合,对失信企业在资金贷款、融资等工作进行限制。三是工商质监(市场监管)部门与农委部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年报数据进行对接和共享。广德县一户草莓专业合作社因被市工商质监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被市农委取消其市级示范社资格。四是对我市出入境检疫企业实施信用等级动态管理,采集10批不合格出入境货物的生产企业信用信息,实施严管措施。五是查处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中宇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规操作,对其罚款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公布时间2年内不得在我市范围内承接新的工程,已通过其行政裁定并申请宣州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五、全力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工作
(一)强化制度保障。出台了《关于印发宣城市信用信息征集共享使用实施意见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268号)、《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信用信息共享通报制度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149号)等文件,从市政府层面加强信息共享工作。
(二)完善平台建设。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县一体化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建设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7〕89号)、《关于做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安徽)运用推广工作的实施意见》(宣工质企监〔2017〕49号),加强两大平台信息归集建设工作。
(三)加强信息共享。一是出台了《宣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宣城市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方案的通知》(宣政办秘〔2016〕205号),加强对全市涉企信息的统一归集。二是市信息办与市工商质监局加强全市涉企信息的交互使用。市信息办制定了《与市工商质监局关于涉企信用信息的对接方案》,8月28日完成存量数据一次加载实施工作,最终在8月30日完成增量数据的动态对接工作。
(四)数据交换成果。市信息办与市工商质监局通过双方测试、检查等方式定期查看,保障两大平台数据交换正常。目前,已将行政许可13万余条、行政处罚1万余条、红黑榜7296条数据对接至市工商质监局目标数据库。市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新增的数据每日定期通过数据交换平台交换给市工商质监局,实现数据后台自动更新,适时对接共享。
下一步,我市将按照省政府要求落实商事制度改革联席会议工作制度,依据既定工作路线图,倒排时间表,认真落实省政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全力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