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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处罚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机关 |
当前状态 |
地方编码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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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工质执处字〔2016〕34 号 |
商标侵权 |
没收 罚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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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 |
《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 |
张平 |
1、销毁查封、扣押的侵犯 “海螺牌”注册商标的水泥7.5吨、使用过的“海螺牌”注册商标的水泥空包装袋680个和 “海螺牌”注册商标的水泥空包装袋28捆、压缩泵1台、传输机1台、散装水泥罐1个、封口机1台、资料2捆;2、无照经营罚款人民币2000元;3、侵权罚款25472元,上缴国库。 |
2017年2月28日 |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 |
正常 |
341800 |
2016年3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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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质监罚字〔201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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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商品 |
没收 罚 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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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商品 |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 |
宣城心语童话贸易有限公司 |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5880元;2、依据货值的10%处以罚款人民币2492元。 |
2017年4月7日 |
宣城市工商质监局 |
正常 |
341800 |
2017年4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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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