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0日,绩溪县市场监管局伏岭市监所会同县盐务管理局一起到伏岭市监所辖区偏远山区大障等地进行盐业新政宣传,宣传采取张贴省工商局、经信委、盐务管理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全省食盐市场经营管理的通告》宣传材料,与一些用盐量大的经营户进行口头宣传的形式。
宣传内容主要为:一是任何未取得食盐定点生产证书、食盐批发许可证的单位、个人,从事食盐生产、批发业务的均属无证违法经营;二是发现市场经营主体超出营业执照经营项目(食盐批发、食盐定点生产)范围的,依法移交工商部门(市场监管)处理;三是从事食盐零售、食品加工和餐饮服务的单位或个人,需要购进食盐的,必须到取得食盐批发许可证的企业购买;四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工业盐、工业副产盐、饲料添加剂氯化钠等盐产品充当食盐进行销售或用于食品生产、加工。通过宣传,使用盐单位和个人对盐业市场管理有了新的、准确的认识,也为进一步规范盐业市场秩序奠定了一定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