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泾县开展节前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行动

阅读次数:617 编辑:泾县局--谢菲 万海娟 信息来源:泾县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7-01-24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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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在即,为进一步加强对集贸市场野生动物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在市场内非法经营、贩卖野生动物及制品的违法行为,泾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森林公安联合开展了野生动物保护联合执法行动。截止目前,检查农贸市场11处次、经营业主43户次,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6人次,查获省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麂1只,“三有动物”野生环颈雉16只,立案查处非法出售野生动物5起。

一、加宣传,营造氛围。 广泛宣传野生动物的保护法规,以及食用野生动物的潜在危害,增强广大群众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树立起正确的生态消费观,引导消费者拒食野生动物,倡导文明消费,要求业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得非法经营野生动物,不参与收购、出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并认真履行对贩卖、收购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的义务。促使全社会行成共同关注、自觉抵制乱捕、滥猎、滥食野生动物行为, 形成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  加强监管.加大对市场巡查频率,重点查看经营主体资格是否合法,查场内有无违规出售野生保护动物,严厉打击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经营行为,杜绝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三、加强协作,提升效能。加强与森林公安的密切配合,互通信息,重点查处无照经营野生动物及其非法经营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有效地遏制猎捕、经营野生动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充分发挥12315投诉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涉及野生动物保护的违法违规行为,呼吁市民能提高保护野生动物意识,一旦发现非法贩卖或经营野生动物,要及时进行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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