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通知》(质办〔2016〕36号)要求,近日,我市将2015-2016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自评报告、实证资料等相关材料按时上报。
在国务院质量工作考核组来我市开展政府质量工作考核实地核查结束之后,市局相关科室在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相关部门大力支持、配合下,加班加点、连续作战,对照《质量工作考核评分细则》要求,撰写自评报告,汇总整理实证材料,开展自评打分。于11月22日将1册自评报告及目录、73册实证材料按期上报省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