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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宣城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的通知

阅读次数:4159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支队 发布时间:2016-09-05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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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综治委,宣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鉴于人事变动,现将调整后的宣城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成员单位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张 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副组长:田扬畅   市政府副市长、公安局长

李前智  市政府副秘书长

成  员:刘维刚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社科联主席

钱双林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综治办主任

刘富贵   市工商质监局局长

李建国  市政府办副主任、应急办主任

王安川   宣城日报社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     吴胜华   市文明市建设办副主任

罗远华   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杨林秀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庞  波   市教体局副局长

徐殿银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调研员

陈  武   市民政局副局长

刘先锋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吴文华   市人社局系统工会主任

刘贵林   市商务局副调研员

程  坚   市文广新局调研员

王 智   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调研员

王  龙   市国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雁   市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张  弛   市移动公司总经理助理

承  勇   市联通公司副总经理

刘 强   市人民银行副行长

倪树生   市银监分局副局长

办公室主任:王智(兼)

办公室副主任:何  晟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支队长

吴   勇    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主持工作)

张学彬    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副支队长

联  络  员:谢  斌   市委宣传部干部科科长

许文敏   市综治办副科长

陈 浩  市文明市建设办副主任科员

吕祥峰   宣城日报社社务办副主任

马林海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二庭副庭长

王浩兵   市人民检察院侦监处副处长

江年满   市教体局副调研员

秦成华   市公安局经侦支队二大队大队长

汪 波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科科员

郑少华   市财政局行财科科长

赵强军   市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

余勇达   市商务局商务支队队长

施兆平   市文广新局广播影视科副科长

刘  明   市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

杜志宏   市银监分局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

唐绪强   市人民银行支付结算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质监局综合执法支队。(联系人:张学彬、樊浩然,联系电话:0563-2299306 2299310;传真:0563-2299983;邮箱地址:xcgpjyj@126.com)

二、工作职责

1、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市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领导、指挥、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2、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协调、解决查处传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设立打击传销专项经费,将打传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4、按照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工作要求,考核全市打击打销工作。

附:宣城市打击传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职责

宣城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

2016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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