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工商质监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关于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6〕53号)要求,按照省工商局《安徽省工商局关于开展集中整治公用企业限制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工作安排,为切实解决公用企业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突出问题,维护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经济检查执法局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该执法行动。
本次集中整治以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殡葬等行业为重点,着重整治限制交易、滥收费用、搭售、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违法行为。行动自4月开始至10月底结束,共历宣传组织、集中调查查处、建议警示、全面总结四个阶段。要求通过集中力量、统一时间开展专项行动整治,依法查处一批扰乱市场竞争秩序、损害经营者和消费者权益的大要案件和典型案件,实现查处一批案件、规范一个行业的目标。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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