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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举办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培训班

阅读次数:4030 编辑:消保科 信息来源:消保科 发布时间:2016-04-29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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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增强一线消费维权干部职工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效能,4月28日,宣城市举办了全市工商质监(市场监管)系统新《条例》培训班。会议由市工商质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曹晓峰主持。全市各级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分管领导及负责人,工商质监所(市场监管所)所长,广德县市场监管局及市工商质监局相关科室负责人共120余人参加了本次培训班。

    市工商质监局利用省工商局消保处一行来宣检查消费维权工作时机,专门安排一天的时间,邀请到主要参与《安徽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2004年颁布实施)编写工作以及新《消保》条例修订工作的法律专家,省工商局消保处邢云峰处长。他从立法必要性、过程、修订思路、亮点及主要内容,详细解读了新《条例》;省工商局消保处汪乙敏主任就新《消法》、《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以及如何应对和办理职业打假人投诉举报事宜等内容,通过枚举大量典型案例,深入浅出地讲授了上述法律与规章。通过此次贴近工作、拿来就用的法律法规培训,加深了受训人员对新《消法》、新《条例》的理解,增强了消费维权执法人员的法治意识。

    曹晓峰要求参训的各级消费维权骨干,一要做好新《消法》、新《条例》的宣传培训教育,要将所学知识传导培训到每一名干部职工,尤其是要加强对各类市场主体的宣传培训,引导各类企业守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主体责任,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氛围;二要严格履行新《消法》、新《条例》所赋予的新职责,严格依法办事程序,切实提升维权效能;三要关注社会热点和消费者投诉举报的焦点,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培训班上还就2016年全市消费维权重点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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