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工质党〔2015〕号
关于印发《2015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的通知
各党总支、党支部:
现将《2015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研究,抓好落实。
附: 2015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中共宣城市工商质监局直属机关党委
2015年12月3日
抄送:市局各科(处)室、直属(派出)机构,各协会。
| 附件: | |||||
| 2015年度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 | |||||
| 项目 | 考核内容 | 分值 | 评分标准 | 自评分 | 考核分 |
思想 政治 建设 (45分) |
1、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党组织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1次,学习安排有计划,学习制度健全。 | 12 | 党组织理论学习没有具体计划扣2分;未制定学习制度或制度不健全扣2分;党组织集中学习少于12次,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党员学习无笔记的,每发现一人扣0.2分,扣完为止。 | ||
| 2、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研读3本经典原著,积极参加学习交流活动。 | 8 | 未按要求读完3本原著的,每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不参加学习交流活动的,每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 3、深入开展学习党章活动。 | 2 | 未组织开展学习扣2分。 | |||
| 4、按照全局“1533”党建行动计划要求,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开展五项行动、完善三项机制、强化三项保障。 | 6 | 未开展或参加相关活动的,每项活动扣1分,扣完为止。 | |||
| 5、加强党务知识学习,按规定要求参加各级党组织对党务干部和党员的轮训活动;按时上报机关党委(纪委)布置的材料。 | 5 | 未参加相关培训轮训活动的扣1分;报送材料少1次扣1分,扣完为止。 | |||
| 6、坚持开展好“党员讲党课”活动,制定党课计划,精心组织实施,规范党课记录。 | 8 | 未制定全年党课计划扣3分,未完成全年党课教育计划、党课记录资料不全的,酌情扣分。 | |||
| 7、做好党建宣传工作,积极向市局机关党委报送党建信息、动态、经验交流等各类信息和稿件。 | 4 | 报送稿件、信息每季度不得少于1篇,每少一篇扣1分,扣完为止。 | |||
| 基层组织 建设(55分) |
8、党组成员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好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工作。 | 6 | “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市局党组成员参加支部(小组)组织生活全年不少于8次,每少1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未开展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评议扣2分。 | ||
| 9、加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积极参加文明创建、“联点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等共建活动和无偿献血等各项公益活动。 | 6 | 支部党员多人次无故缺席党组织的各类相关活动,视缺席人数比例酌情扣分;无偿献血指标任务未完成的不得分。 | |||
| 基层组织 建设 |
10、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支部每季至少召开1次支部大会,每月至少召开1次支委会和党小组会。按照教育实践活动标准,开好2015年度组织生活会,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 12 | 支部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每缺1次扣1分,党课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未按照要求开好组织生活会扣3分,未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扣3分。 | ||
| 11、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计划;对预备党员定期进行教育考察,按时讨论转正;实行了党员发展、转正公示和票决制;发展党员工作材料齐全、手续完备、报送及时。 | 10 | 未严格落实党员发展计划扣2分;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未按要求和程序办理扣4分;材料不全、手续不完备的,每缺1份材料扣1分,扣完为止;未按时间要求报送,扣2分。 | |||
| 12、党员按规定足额交纳党费,党组织按季上缴党费。 | 6 | 党组织未统一收缴党费扣4分;未按季及时上缴党费扣2分。 | |||
| 13、坚持“党员上岗戴党徽”制度。 | 5 | 发现党员未按要求佩戴党徽的,一人次扣0.2分,扣完为止。 | |||
| 14、积极开展争创“共产党员先锋岗”活动,活动有计划、有步骤、有成果。 | 4 | 未按要求组织开展争创活动不得分。 | |||
| 15、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有关规定精神,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深入开展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 | 6 | 发生违反规定问题市级通报一次扣1分、省级以上通报一次扣2分。无故缺席市局组织的警示教育活动和缺席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每一人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
| 合计 | |||||
| 备注:考核总分值100分,考核结果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90分以上为优秀等次、80分以上为良好等次、60分以上为合格等次、60分以下为不合格等次。 | |||||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