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8日开始,按照市局《关于开展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检查和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督查的通知》(宣工质特〔2015〕76号)文件要求,市工商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管志芳带队对我市危险化学品罐区专项安全检查和电梯安全监管大会战工作进行督查。
9月8日,督查组对宁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前一阶段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督查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现场核查等方式进行。并随机抽查了宁国怡源液化气有限公司、宁国格意达汽车天然气设备改装有限公司、宁国市人民医院等10家单位和企业,重点检查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的贯彻执行情况,特种设备定期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执行情况、电梯的使用和维护保养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督查组对宁国市市场监管局的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局能够按照相关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检查,并要求该局继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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