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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工商局开展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

阅读次数:1944 编辑:余斌 信息来源: 广告科 发布时间:2015-03-0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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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配合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有效遏制和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公平诚信的社会环境,结合我市实际,宣城市工商局制定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市遵循“统一行动,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排查、整治、规范相结合的工作模式,集中打击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集中清理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有害信息。通过开展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营造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有效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逐步健全银行卡安全管理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买卖银行卡行为性质和后果的认识,净化银行卡市场环境,提升社会公众使用银行卡的信心,营造良好的支付服务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行为进行检查和查处,有力震慑犯罪,保护持卡人合法权益;

(二)对全市网络经营行为加强监管,禁止发布银行卡、身份证和个人信息等交易信息并禁止将其作为商品进行交

易;依法严厉查处含有银行卡非法买卖内容的违法广告,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部门。

(三)广泛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工作,引导社会公众了解非法买卖银行卡给自身和社会带来的不利影响;

(四)对网络广告中涉及银行卡、身份证个人信息等交易进行监测排查。

(五)负责组织本单位广告、市场(网络监管)、执法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监测、广告监管、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抽调人员参与专项行动。

三、组织机制

为加强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宣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成立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转型行动领导组,由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执法局、市场局及市局广告科及各分局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告科,负责办公室日常事务,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作为办公室成员。

结合我市实际,成立领导小组和相应的工作机构,配备专门人员,认真落实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专项行动2015年2月1日起至7月30日结束,分为部署、实施和总结三个阶段。

(一)部署阶段(2015年2月)。

1.贯彻落实中国人民银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工商总局、银监会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作部署,按照部门职责,掌握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的具体表现形式,了解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情况。

2. 人民银行宣城市中心支行、市公安厅、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银监分局、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成立领导小组,联合印发《宣城市联合整治银行卡网上非法买卖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3. 各单位依据职责分工,进一步在系统内细化专项行动要求,明确具体工作职责。

4.各分局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结合本辖区日常监管、事件监测、风险研判、投诉举报等情况,明确重点,结合实际,启动专项行动。

(二)实施阶段(2015年2月至2015年6月)。

1.市局领导小组对外公布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公众通过举报电话、网络,向当地监管部门举报非法买卖银行卡、身份证信息的线索。经群众举报并查实的案件,按照相关规定对举报人予以奖励,充分调动群众的监督积极性。

2. 根据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情况梳理重点案件线索,深入细致排查案件线索。人民银行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交易监测,梳理大量代理办卡或频繁代理办卡等具有非法买卖银行卡特征的客户线索。公安部门加强网上侦查,监测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和身份证行为。工商部门对网络广告中涉及银行卡、身份证个人信息等交易信息进行监测排查。

3. 围绕专项行动重点和任务,组织力量,密切配合。案件查处工作依属地管理的原则,对问题追根溯源,查处一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含有银行卡非法买卖内容的违法广告。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后书面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总结阶段(2015年7月)。

1.各分局对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巩固专项行动成果,推广专项行动的好经验,提出需要进一步深入整治的目标。

2.各分局专项行动总结和统计情况于7月20日前上报。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工作要求

各分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各尽其职,扎实推进,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地要从落实全国专项行动部署,维护经济金融秩序,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开展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严厉打击网上非法买卖银行卡犯罪活动的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组织领导,打出声威,提高公众对银行卡安全的信心。各地要按照职责任务,实行严格的责任制度,确保专项行动工作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二)加强沟通协作,形成整治合力。各地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围绕整治重点和目标,做好工作衔接,健全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和会商机制,集中时间、集中力

量,开展严格执法。各分局及时互通整治工作情况。专项行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及时报告、主动沟通、尽早解决。市局组织督查督办,确保联合行动取得实效。

(三)严肃工作纪律,改进工作方法。市局领导小组对各分局开展专项行动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工作不落实、协查不配合、监督检查走过场以及案件查处不力严肃查处。要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在专项行动中要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办案。专项行动期间,各单位要切实注意保密工作,对案件的立案、侦察及破获情况等要严格保密,未经领导小组同意,不得对外宣传和发布。

(四)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及时掌握舆情动态,回应社会关切。对大案要案的查处,要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犯罪分子。

(五)加强信息沟通,反映工作成果。要按照工作进度安排,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和信息。各单位采取的行政管理措施、出台的相关管理制度、查获的重大案件等重要情况要在两日内通报给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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