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宣城市农资市场监管工作,提高农资经营者商品质量和农资安全意识,促进农资市场经营规范化,确保农业生产生活稳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关于印发〈宣城市农资经营示范单位(店)创建活动方案〉的通知》要求,12月9日至11日,市农委、市工商局等4部门一行分二组对2014年度各县市区推荐上报的20户农资示范单位(店)进行检查验收。
检查组一行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走访经营户等形式,对各县市区农资示范店的外部建设标准,内部建设规范进行实地查验,详细了解示范店的经营规模和经营状况,现场查看农资示范店的各种制度和承诺书,有关农资的质量和价格,查验进货书式及电子台账,还就种子销售留存备案、索证索票等有关问题进行了解答。检查组在对各县市区创建农资示范店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的同时,也对下一步总结经验,完善措施,更好的推进农资示范店创建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和要求,同时对发现的不足之处提出了改进意见。
为保证“农资示范店”的质量,检查组将对达标挂牌后的“农资示范店”强化后续监管工作,实施定期督查、指导规范和回访工作,使“农资示范店”真正发挥其引导和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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