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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组织参加全国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例》电视电话会议

阅读次数:705 编辑:企业监督管理科|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4-09-26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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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月24日下午,国务院召开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电视电话会。会议就认真贯彻落实《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扎实做好企业信息公示工作,进一步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动员部署。国务委员王勇、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出席会议,安徽省副省长花建慧出席省分会场会议,宣城市副市长周敬军、市工商局局长刘富贵、市工商局副局长曹晓峰以及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出席宣城分会场会议。
    国家工商总局局长张茅作了主题讲话,各级工商部门要深刻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要把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的一个中心工作抓紧抓好。要加快建设完善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以企业信息公示制度为核心,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和信用约束机制,转变监管方式,从依靠传统行政监管手段向注重运用信用监管手段转变,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模式。深入开展宣传培训工作,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国务委员王勇强调,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企业信息公示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改革的方向和要求,进一步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周密安排部署,扎实做好企业年报公示和即时公示制度。要规范政府部门的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加快建立统一共享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建立科学的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机制,建立健全信用约束机制,严格执行违法企业责任人的准入、限制制度,加大对严重失信企业的惩戒力度,严格实施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制度,对拒不履行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或者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企业要及时纳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向社会公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依规严惩。要加强组织领导,整体联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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