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为做好省级、市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市工商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采取市、县、所三级联动。二是下发文件明确公示条件、公示活动程序和方式、时间安排、工作要求。三是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站、深入企业等方式宣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意义、参加申报认定的条件、申报需提交的材料、审核程序等。四是组织申报省级企业参加网上填报指标说明会。五是严格申报认定标准,申报企业应具有一定规模、效益,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合同签约履约信用程度,严格执行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对企业应当备案的含有格式条款的合同而未备案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一律不予申报。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