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8日,韩军市长就市工商局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又一次作出批示——“工商局工作很有起色,值得提倡!”充分肯定了我局开展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培育工作取得的成效。这是韩市长今年以来连续第四次批示肯定工商部门的相关工作。
据悉,日前我市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获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比2010-2011年度新增4家,增幅为44.4%,高于全省7.2个点,总量位居全省第7位。其中安徽生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连续获2010—2011、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这是我市 “宣城品牌”建设取得的新成果。
近年来,我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推进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培育工作,倡导企业诚信经营,促进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广泛宣传发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的活动。我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工商信息网络和宣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守重”活动意义、参加申报认定的范围、条件、申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审核程序、公示程序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而告知的宣传发动,提高“守重”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认知度,调动了企业积极申报的热情。二是强化业务培训。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企业举办合同管理业务培训班,培养优秀的合同管理员和委托代理人。组织拟申报国家级企业合同专管员参加省局举办的相关《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及相关文件学习交流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近两年来,对“守重”单位培训51次,受训人员907人次。三是主动服务企业。两年来,我局共设立合同帮扶指导站62个,帮扶企业462户;行政调解合同争议21件,解决争议金额2164.72万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理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434件,修改656条,备案415件;为企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1175件,帮助企业融资24.95亿元;四是严把申报质量关。我局牵头组织由经信委、人行、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住建委和市消协等8个职能部门开展联合评审。整合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积极构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通过严格评审,从31家企业中遴选出24家上报拟申报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确保了申报工作的质量。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