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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服务、大发展 打造“诚信宣城”旗舰方阵

阅读次数:877 编辑:叶宏 朱海燕|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市工商局机关 合同监督管理科 发布时间:2014-07-04 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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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下发《工商总局关于公示2012-2013年度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的公告》(工商市字〔2014〕117号),我市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获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比2010-2011年度新增4家,增幅为44.4%,高于全省7.2个点,总量位居全省第7位。其中:宣城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生信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康达建设有限公司、安徽长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华卫集团禽业有限公司、安徽皖南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亚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黄山胶囊股份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连续获2010—2011、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称号。

    为加快我市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倡导企业诚信经营,树立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新理念,宣城市工商局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开展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培育工作,确保我市2012—2013年度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认定工作取得实效。

    一、 加强宣传发动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是在企业自愿申报基础上,对企业合同信用信息进行记录并向社会公示的活动。为进一步形成有利于“守重”活动的舆论氛围,市工商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以及工商信息网络和宣传单等形式进行宣传“守重”活动意义、参加申报认定的范围、条件、申报企业需提交的资料、审核程序、公示程序等,通过全方位、多层次、广而告知的宣传发动,进一步提高“守重”活动的透明度和影响力,提升企业的认知度,调动了企业参与的热情。

    二、 开展业务培训

     一是,对具有一定规模的大中企业举办合同管理业务培训班,培养优秀的合同管理员和委托代理人。结合《合同法》基本知识,对合同的主要形式和内容、签订履行、“守重”申报的基本要点等方面知识进行了系统培训,使各企业合同专管员对合同条款、签订履行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申报程序及要求等方面知识有了全面掌握。二是,组织拟申报国家级企业合同专管员参加省局举办的相关《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及相关文件学习交流培训活动。规范拟申报“守重”企业合同管理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合同管理水平。近两年来,对“守重”单位培训51次,受训人员907人次。

   三、 主动服务企业

   市工商局认真指导企业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参与申报工商总局“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通过走访企业,采取“听、看、问、评”,即上门听取企业的汇报、查看企业相关合同信用资料、询问合同管理人员法规及合同管理掌握情况、对企业合同信用状况综合考评等方式,深入指导企业确立合同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企业合同管理制度。指导企业正确的签订各类经济合同,协助企业多渠道融资,提高合同履约率,为企业提供合同方面的咨询服务,及时调解合同纠纷,督促依法履行合同,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两年来,市工商局设立合同帮扶指导站62个,帮扶企业462户;行政调解合同争议21件,解决争议金额2164.72万元,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受理企业合同格式条款备案434件,修改656条,备案415件;为企业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登记1175件,帮助企业融资24.95亿元;

    四、严把申报质量关

    为保证按时、保质做好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工作。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由经信委、人行、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住建委和市消协等8个职能部门,对具有一定规模、效益,重视商业信誉和合同管理工作,坚持诚实信用的经营理念,合同签约履约信用程度较高,严格执行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化制度,综合管理水平较好的企业进行评审,整合信息资源,积极构筑企业信用管理体系,本着对社会、对消费者、对企业信誉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评审,上报拟申报国家级 “守合同重信用” 公示企业24家,其中13家企业获国家工商总局公示为2012—2013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目前,市工商局正全力扶持一批“专、精、新、特”企业,打造宣城诚信企业,以诚信促发展。宣城诚信企业旗舰正领航出击,以诚信品质和竞争优势,合力唱响“宣城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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