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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出台《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916 编辑:程时远|xc315@126.com 信息来源:宣城市工商局机关|财务装备科 发布时间:2014-07-04 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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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非税收入票据的管理,完善财务控制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规范非税收入票据的领用、发放、使用、核销、保管行为,保障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及宣城市财政局《进一步加强财政票据管理的通知》(财非税〔2013〕292号)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市工商局研究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和《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

   《机关财务管理规定》(试行)从财务预算管理、经费支出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财务资金管理、财务支出公开制度等方面,对市局机关财政资金运行涉及的各个层面,做出了具体详实的规定。通过该规定的制定和实行,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有效地运行,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有力地保障监管市场秩序的职能的履行到位。《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结合各用票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了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工作中,应该严格遵守的各项规定。该办法条理清楚明晰,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从而为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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