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市工商局三举措开展自聘人员全面清查摸底工作:
一是领导高度重视。接有关部门文件通知后,市工商局领导十分重视,即时批示要求认真办理。办理过程中,局领导多次要求务必摸准查实,为下一步规范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阳光公开运行。集中部分自聘人员认真学习领会《关于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管理的通知》(办〔2014〕36号)、《关于做好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自聘人员清查摸底工作的通知》(宣人社秘〔2014〕133号)文件精神,详细介绍市局工作意见,做到阳光操作,公开运行。
三是认真组织落实。根据局领导要求,由政治处牵头,有关科室配合,市局机关与直属单位上下联动,有效地查清摸实了有关情况。经清查,市工商局现有自聘人员13名,其中10名为劳务派遣人员,3名为直接聘用人员。
目前,市工商局清查摸底情况已报送市人社局;同时,根据工作需要,申报继续使用自聘人员员额14名。下一步,市工商局将在清查摸底的基础上,继续做好自聘人员清理规范各项工作。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