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的修改,进一步降低了公司设立门槛,减轻了投资者负担,便利了公司准入,对于激励社会投资热情,鼓励创新创业,增强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同时,也为工商部门推进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提供了法制基础和保障。市工商局结合“机关法律集中学习月”主题实践活动,近日,组织机关全体人员参加新修正《公司法》培训,培训由注册局富有实践经验的业务骨干崔娟娟授课。
授课人员通过新、旧《公司法》对比,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为重点,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方法,将精心准备的工作实例和法律条文相结合,深入浅出地生动讲解了实施新公司法在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简化住所登记手续、统一营业执照和改革年检验照制度四个方面所带来的一系列变化。通过培训,使参训人员对这部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和认识,对提高工商部门的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让注册资本登记改革这项利国利民的举措“落地生根”,具有重大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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