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工商局经济检查执法局成功调解一起办公家具采购过程中供货商和购买方之间的纠纷。
宣城某建筑设计公司负责人程女士在办公家具采购过程中,与某家具供应商达成购买协议:在购买方支付定金后,由供货商向购买方提供十余套 办公桌椅及相关办公家具,尾款待家具安装完毕后一次性结算。4月初,购买方称在多套办公家具上发现了瑕疵,因而拒绝支付尾款,并要求退货和全额退还定金,而供货商则拒绝了购买方的要求,并要求购买方支付家具尾款。一时间,双方争执不下。
随后程女士拨打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该局在接到12315中心的投诉举报材料后,第一时间约谈了程女士和该家具供应商负责人,在了解相关情况并实地查看了安装完毕的办公家具后,该局执法人员根据双方诉求进行了调解,面对执法人员的讲解和出示的资料,供货商承认部分已安装的办公家具上确实存在瑕疵,随后该局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调解方案:要求供货商对存在大的缺陷的办公家具进行更换,小的瑕疵进行修复和加固。购买方在家具更换、修复完毕后一次性支付尾款。调解双方对调解方案均表示满意,并签订了承诺书。至此,这起长达数月的消费纠纷得到了圆满的解决。
3月份以来,该局接12315投诉举报中心的举报材料2起,执法人员均第一时间查明事实,组织调解,最后双方都顺利达成调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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