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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多举措开展新《消法》宣传

阅读次数:811 编辑:黄银凤、刘芳|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宣城工商红盾网 发布时间:2014-03-19 0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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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于2013 年10月25日正式通过,并于2014年3月15日正式施行。新《消法》对消费者加大了保护力度、扩大了保护范围,也对生产和经营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让新《消法》深入民心,近期以来,宣城市工商局采取多项措施及方式进行广泛宣传。
    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以学习促宣传。在围绕读本自学法条和参加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新《消法》视频培训学习的基础上,还利用机关例会时间安排消协举办专题讲座。消协秘书长围绕新《消法》明确保护个人信息隐私权、新设保护网购消费权制度、增设惩罚性赔偿额度以及设立“公益诉讼”制度等十一个方面的变化,向全局干部进行讲解。通过多举措的学习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执法人员对新《消法》的运用水平,更好地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的开展。
    二是利用电视媒介,以交流促宣传。在3月13日的《百姓问政》访谈节目中,市工商局消保科和消协的参会人员在回答市民提问的同时,结合具体案例,通过新、旧《消法》相关条款的对比,介绍了新《消法》的亮点,对提高市民的维权意识和能力,引导市民依法维权起到积极作用。
    三是组织广场活动,以咨询促宣传。3月15日,在八佰伴广场开展了 “3·15国际消费者权日”大型广场咨询活动。咨询活动紧紧围绕“新消法、新权益、新责任”的主题,宣传落实新《消法》。活动现场,不仅摆放了内容丰富的宣传展板,还准备了“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六大亮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移动电话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汇编资料等大量有关新《消法》的宣传资料
    四、深入企业,以培训促宣传。新《消法》进一步明确了企业要践行诚信自律的经营责任,对此,3月12日,市工商局消保科、开发区分局主动走进企业,对亚厦汽车城40余位汽车销售行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新“消法”培训。重点对新《消法》中格式条款的合法使用、消费者信息的保密义务,以及大宗商品的举证责任倒置义务等内容进行讲解,让他们树立正确的责任意识。培训中还特别提到新《消法》的违法成本进一步加大,经营者欺诈的赔偿额度由“一倍”提高到“三倍”,即“退一赔三”并且还规定了“保底金额”500元等内容,引导他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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