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2日至14日,郎溪县工商局企业监管股牵头组织6个工商所执法人员,对2013年各所辖区无照经营和证照管理工作进行了互查。
此次互查工作安排,是根据省局《关于切实加强“查无”工作进一步推进证照管理创建活动的通知》和市局《关于印发〈宣城市工商系统证照管理示范创建工作计划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开展的。3天共检查6个工商所辖区经营户516个。按照创建区域“持照、亮照、年检验照、信息抄告”4个百分百目标,尤其是涉及前置审批经营范围经营户要按照安徽省政府办公厅(2009)106号文件要求,及时向前置审批部门抄告相关信息的规定执行情况,进行集中检查。
根据国务院《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工商部门具有查处其管辖范围内的无照经营行为职能,县局要求各所今后要加大日常巡查力度,严格依法行政,做好部门配合和信息抄告工作,将监管工作尤其是证照管理创建活动推向新的高度。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