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山西省汾阳市狄青路的霍先生通过泾县某泵阀公司网站订购了三台不锈钢液下泵,价格合计20250元。使用几天后便不能正常使用,与厂商协商,三台液下泵被托回修理。大半个月过去了,霍先生一直没有得到该厂的消息,打电话去厂家,开始一直告知还在修理中,后来厂家方面竟连电话也不接了。霍先生既担心又恼火,自己又与厂家相聚千里,万般无奈,霍先生遂向泾县工商局12315消费投诉(申诉)举报中心投诉。
泾川消协分会接到转办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厂家,厂家负责人解释液下泵不能正常使用是消费者使用不当造成。经过消协工作人员宣传《消法》和《农业机械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给厂方负责人做了大量的法规宣传和协调工作,并告知以后在销售此类产品时也应当正确告知使用方法,以免引起类似事件的发生。最后在消协的调解下,厂家同意将三台液下泵修理完好,并免费发货至霍先生处,霍先生收到货物,经调试后可以正常使用,这起千里投诉案最终获得了解决,霍先生对调解结果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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