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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竹峰工商所快速高效处理抗旱物资消费纠纷

阅读次数:848 编辑:韩斌 田继刚|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宁国市工商局 竹峰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3-08-21 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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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国市工商局竹峰工商所成功处理一起抗旱物资消费纠纷,保障了辖区内抗旱物资的市场稳定和抗旱工作的顺利进行。 
  

   8月16日上午,竹峰工商所接到投诉,宁国市胡乐镇15户林农反映他们购买的担架式喷雾机包装盒内的装箱清单包含输水胶管和喷枪,但是在销售过程中被商家私自扣留。接到投诉后,竹峰工商所工作人员马上赶赴现场,对经营者销售的喷雾机装箱清单、进销发票、产品合格证进行了细致地检查,并调查了解林农反映的情况。商家称该喷雾机进货时包装盒内就没有喷枪和输水胶管,自己并没有人为克扣和私自变卖。经过与该喷雾机的生产厂家、宣城经销商取得联系,证实供货价就是包装箱内组件的价格,不含喷枪和输水胶管,出现装箱清单与实际不符是厂家工作人员的失误,没有把清单上的这两项删除,商家并不存在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弄清楚情况后,竹峰工商所工作人员认为商家尽管主观上不存在欺诈故意,但事实上没有落实进货把关义务,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包装明示的产品组件,应承担一定的责任,遂召集投诉的林农和商家协商。下午,双方达成谅解,由销售者补齐装箱清单所列的喷雾机的胶管(30M)和喷枪,投诉的林农对调解的结果表示满意,这场抗旱物资消费纠纷得到了快速圆满的解决,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500元。

   随后,竹峰工商所对胡乐街道的抗旱物资销售店进行了逐一检查,并要求经营者严好进货关,保证抗旱物资的质量,诚信经营,用心服务,保证抗旱期间的社会稳定,尽可能帮助农民减少持续干旱带来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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