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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溪县工商局结合提案答复深化“限塑”工作

阅读次数:763 编辑:江艳芙|xc315@126.com 信息来源:绩溪县工商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3-06-07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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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有关限塑工作精神和答复绩溪县政协九届二次会议 “加大限塑监管力度,杜绝白色污染”的提案,绩溪县工商局从4月1日起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限塑”集中清理整治工作,进一步巩固了限塑成果,取得了明显成效。目前该提案的答复工作已圆满结束,政协委员对工商局的工作表示非常满意。

    一、加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该局执法人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经营户和消费者开展“限塑”宣传,宣传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限塑”工作的认识,引导消费者树立节能减排、环保消费的理念,增强经营者执行“限塑令”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全局共印发宣传材料2000余份。

    二、突出重点,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全局统一组织,抽调精干执法力量,组成专项执法检查组。以农贸市场、超市、商品零售商为重点,主要检查市场经营户有无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和无偿提供不合格塑料购物袋;是否实行有偿使用制度;是否按国家政策规定,实行明码标价。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确保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杜绝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行为。督促塑料包装经营户建立进销货台帐,通过正规渠道采购合法厂家的塑料购物袋。充分发挥12315网络投诉平台,及时快速受理消费者关于塑料袋方面的投诉纠纷。

    三、强化监督,引导自律意识。召开政协委员提案答复见面会,邀请政协委员对限塑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单位落实“限塑”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强化自律意识,加强市场管理,引导其在市场内设立合格塑料购物袋经营摊位,实行统一采购、销售,建立和完善“限塑”各项管理制度。同时在《新绩溪》、绩溪电视台、绩溪红盾网等媒体设立“限塑”监督举报电话,动员广大消费者自觉参与“限塑”工作。

    限塑工作开展以来,绩溪县工商局共检查城区超市7个、农贸市场1各,经营户800余户,查扣不合格塑料袋1.3万只,督促整改3户,城区各超市均做到有偿使用塑料购物袋。今后该局将加强与发改委、商务、质监、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协同做好“限塑”工作,防止白色污染,共建美好绩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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