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至30日,旌德县工商局组织精干力量对该局2012年7月至2013年5月期间办结的行政处罚案件进行了自查自纠。
旌德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纪检组长任组长,执法局和法制股负责人以及各工商所办案能手为成员的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办案单位按照省局《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评分标准》内容,首先由办案人员初查,其次由法制核审员复查,所长督查,发现新问题,查缺补漏。最后对有分歧问题统一意见,进行及时整改。自查工作领导小组还对各工商所现场随机抽查案卷8卷,按照《案件评查评分标准》进行检查,发现存在的不足主要是个别处罚文书格式欠规范、签名不规范、措辞不严谨等细节问题,对发现出的问题当场进行规范整改。
本次共自查案卷32件,通过自查,很好的总结过去经验,并以此次自查活动为契机,有效的提高该局行政执法水平。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