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工商局立足于工商职能,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情况出发,不断更新观念,强化服务意识,把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作为创新服务农村改革发展工作机制的重要举措,采取有效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宣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已发展到391户,成为地方经济的一支生力军。
宣州区工商局按照“政策上鼓励,资金上照顾,业务上指导,法律上保护”的思路,多管齐下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一方面改进登记,延伸服务。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有许多是涉及前置审批的,因个别条件不具备,无法颁发正式营业执照。本着特事急办的原则,宣州区工商局帮助其完善条件,主动协调有关部门解决许可证的问题,解决合作社登记的前置审批难题。对登记材料不完备,又急需办理执照的特殊情况,按照先办理后完善的原则,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鉴于大部分合作社成员对经济合同的知识了解很少,宣州区工商局积极开展合同帮扶,推广合同示范文本,并建立了五个合同帮农指导站,随时解决合同签约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同时监督合同履行,保证社员利益不受损失。
一方面积极引导,规范发展。宣州区工商局登记人员认真学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依据该法的相关规定要求,注重组织机构、章程制度、场所基地的建设和完善,经常主动上门指导发起人建立组织机构、完善章程制度、选择场所基地,用制度规范合作社的发展,为宣州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发展起得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一方面突出亮点,稳步发展。宣州区工商局针对辖区农业发展实际,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方向,注重突出亮点,抓住特色,稳步发展的工作方式:一是以土地流转为亮点,将农民的土地以流转的方式统一租赁给合作社,实行统一经营;二是大力发展农机服务合作社,结合土地流转实行机耕、整、播、插、收和病虫防治一体化服务,打破了长期以来原始耕作方式;三是以特色产业为亮点,重点扶持了家禽、水产、烟叶、水稻、茶叶等特色产业合作社;四是以自产自销为亮点,发展畜禽养殖合作社实行自产自销。促使合作社逐渐走上规模化、品牌化运作的发展模式。
一方面注重实效,创新发展。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宗旨是谋求全体成员的根本利益,宣州区工商局在如何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上,本着注重实效,指导创新发展的思想,对组织松散,规模效益低下的合作社重点指导,根据各合作社的运行效果,经营规模,实现利润,带动效应辐射范围,优先推荐国家级、省级财政扶持资金项目,从而推动了合作社的创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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