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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梅林工商所忠实践行维权誓言

阅读次数:996 编辑:肖剑 姚健|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宁国市工商局 梅林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3-05-23 0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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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宁国市工商局梅林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查处了一起无照经营保健食品案件。

    当事人俞某为浙江杭州人,来到该所辖区从事推销活动的第二天就被查,当事人惊讶地表示:工商部门反应真快呀!梅林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当事人将低价普通食品冒充带有保健功能的食品向不明真相的群众高价推销,行欺诈之实。该所执法人员及时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和批评教育,同时又放弃休息时间、不辞劳苦地寻找10户购买食品的群众,并将货款1440元一一退还给他们,真正地保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在退款现场,朴实的群众动情地握住该所的执法人员的手一再表示感谢,执法人员也深受感动地表示:为老百姓维好权是最大的成绩,也是最光荣的事情。由于购买者均是老年人,执法人员也不失时机地告诫大家不要相信流动贩子兜售的商品,以免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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