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顿中,联合执法队主动上门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经营户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从合法的进货渠道购进猪肉,严禁销售病死猪肉。同时,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猪肉水分含量进行现场检测,确定其是否为注水猪肉。此外,执法队还对经营户的进、销货台账和进货渠道进行了检查。对于从外阜购进猪肉的经营户,按照泾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泾县生猪产品流通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其提供猪肉的相关合格证明。
联合检查中,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经营户出售摊点设施简陋,提供的票据不全,不能准确确定肉品来源;个别摊位上仍有劣质肉品出售。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大部分检查组现场进行了解决,未能现场解决的,参加检查的各部门将按照职能分工,分头督导落实并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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