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首先对荣获省消协诚信单位的泾县移动分公司、电信分公司、邮储银行、中国人寿支公司等4家单位进行了表彰,副县长庞波分别为获奖单位颁发了奖牌和荣誉证书;其次,泾县消协秘书长邹武宣读了泾县2013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活动实施方案,各常务理事单位依据职责对纪念活动实施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再次,泾县工商局局长、消协会长黄炳鑫回顾了2012年县消协工作并对2013年工作进行了部署。
最后,泾县副县长庞波在肯定2012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同时,对今后工作提出了4点要求: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突出《消法》主题,扩大“3·15”活动影响力。3、强化监督检查,开展消费维权。4、加强舆论宣传,指导消费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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