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消费维权力度。区消协在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维权能力的同时,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始终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有诉必接,有接必果,不以事小而不为,不以事难而推诿。坚持做到及时受理、及时调查、及时取证、及时调解、及时处理,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012年3月30日,消费者武女士来到宣州区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她于2010年12月13日在宣州区春归苑某保健品店购买了10500元的保健品。可是吃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效果不是很理想,身体未觉变好,反而吃后出现头疼怕冷等症状,于是想退掉剩余没吃完的7792元保健品。通过宣州区消协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商家一次性退还消费者6792元,消费者武女士表示十分满意。
开展“3·15”系列活动。“3·15”当天在府山广场设立消费咨询台,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向消费者讲解如何识别假冒伪劣商品。“3·15”期间领导亲自带队,接听“3·15”热线,并安排工作人员加强值班。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公布了“2011年宣州区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孙埠镇方某反映的收割机产品质量案被列入安徽省工商系统十大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宣州区茆某反映的燃放鞭炮炸伤案被列入安徽省消协系统受理的十大典型案例。适时公布消费警示,指导消费者科学、合理消费,让更多的消费者避开消费陷阱。同时,广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消费维权知识,对一些损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在网站、杂志、报刊上及时揭露批评,动员和鼓励广大消费者运用法律武器依法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良好的消费维权舆论氛围。
完善基层维权网络。在全区共建立了7个消费者协会分会,设立消费者投诉站和12315联络站127个,在商场、超市、市场、企业和景区设立“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29个,为广大农村消费者和社区消费者就近解决消费纠纷提供了保障,基本解决了全区范围内消费者投诉难、维权难的问题。2012年8月9日在消费者程某在古泉镇荀竹村朋友家吃饭时饮用了安徽某啤酒公司生产的紫晶e麦啤酒后出现腹泻等不适症状。商家和供货商都不愿意承担责任,无奈之下程某来到就近的宣州区城郊消协分会投诉,经多次调解,经销商赔偿消费者医疗费、误工费等合计人民币587元。
此外,宣州区消协还在全区范围内通过对6家人寿保险公司服务态度、服务承诺、异地服务、理赔效率四方面,开展了保险行业服务满意度调查活动。对有线电视、通讯等公共服务行业开展了消费评议活动,督促公共服务行业加强服务,提高工作效率。在企业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通过严格审核,公布了24家“2011-2012年宣州区消费者协会诚信单位”。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是一项极为重要的工作。尽管消费者维权工作是一项繁琐的工作,很多投诉纠纷需要反复调解,但宣州区消协全体工作人员始终如一,对维权工作倾注了巨大的热情,在工作中始终坚持做到“快、细、准”。“快”就是把群众的需要放在第一位,接到投诉迅速处理;“细”就是处理纠纷耐心细致,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准”就是运用自身过硬的法律法规知识,准确公平、公正处理各类纠纷,为消费者讨回公道。在下来的工作中,宣州区消协将一如既往坚持为消费者排忧解难,为改善消费环境、维护经济秩序、构建和谐的消费环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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