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双方就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当前工作重点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双方办案手段的不同;共商了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行政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资源共享、解决争议、借鉴优秀办案经验等方面工作。
会议认为在“两法衔接”的大前提下,应尽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双方应互通有无,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解决案源不足,防止案源流失等方面,并就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交流、协作方面达成一致意见。
会上,双方就各自的工作职能和当前工作重点进行了阐述,分析了当前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难点及问题,双方办案手段的不同;共商了案件线索移送、提前介入行政调查、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资源共享、解决争议、借鉴优秀办案经验等方面工作。
会议认为在“两法衔接”的大前提下,应尽快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双方应互通有无,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解决案源不足,防止案源流失等方面,并就进一步加强部门之间交流、协作方面达成一致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