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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国中溪工商所调处一起老年消费投诉

阅读次数:1560 编辑:黄方芳|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国市工商局 中溪工商所 发布时间:2012-05-31 0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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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老人投诉“假蚕丝被”
工商调处尽显和谐真情 

 
    近日,宁国市工商局中溪工商所接到年近七旬的河沥消费者王先生的投诉,气愤地反映其在宁国市云梯乡某蚕丝厂购买的一床价值780元的蚕丝被不是手工制作,原料涉嫌掺假,要求工商机关查处维权。

    接到投诉后,中溪工商所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调查,积极联系经销商,并对蚕丝厂使用蚕丝进行实地调查取证。经查证实,王先生所购买的蚕丝被虽系该厂销售,原料系该厂生产,成品加工厂位于浙江德清,现场从投诉人购买的蚕丝被抽取蚕丝鉴定也并非涉嫌掺假,只是制作工艺为机器制作,王先生误以为是纯手工制作。王先生坚持认为自己在购买的过程受到厂家欺骗,厂家侵犯了自己的知情权,要求厂家给予一定的赔偿。执法人员在查清事实真相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消费者知情权理应收到保护,考虑到消费者年纪较大,本着案结事了原则,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厂家退还消费者所购蚕丝被款780元。双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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