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国市中溪消协分会接到当事人徐某的投诉,称其父亲在燃放爆竹时右眼被炸伤,各方损失都未得到赔偿。据中溪消协分会的工作人员了解,2012年1月3日,徐某父亲在上山祭拜时,他人燃放完毕的爆竹突然发生爆炸,爆炸物横飞过来将其右眼炸伤,后经诊断为右眼伴晶体前脱位,右眼继发性青光眼。接投诉后,中溪消协分会工作人员进行了大量的调查工作,由于事发时现场烟花爆竹众多,无法查证烟花的销售商,肇事爆竹又系外地厂家生产,消协工作人员依法进行了调解,依法支持消费者在治疗结束后,向厂家提起司法诉讼。
宁国市消协提醒广大消费者,应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店铺购买烟花爆竹,并索要购买单据,燃放时尽量远离人群,按照要求燃放,发生烟花爆竹安全事故和引发消费权益纷争时,应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危害扩大的同时,注意搜集、保存肇事烟花爆竹的证据,并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诉。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