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精神,泾川工商所在“限塑令”实施以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管成果,构建“限塑”监管长效机制。
一、充分注重宣传教育的作用。通过走访、发放材料等多种手段和形式加大对消费者、经营者、市场开办者关于“限塑令”的正面宣传与引导,增强他们保护环境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使环保理念真正深入人心。
二、充分注重市场巡查的作用。“限塑”工作是一项长期的任务,经过三年的整治,一些大型的超市均能严格执行“限塑令”,有偿提供塑料购物袋,在收银台旁张贴有偿使用环保塑料袋的告示,对各式购物袋的价格也实行了明码标价,但部分集贸市场中个体经营户分散,监管难度大,并时有反弹现象,泾川工商所将“限塑”专项整治和日常巡查相结合,以超市、商场、集贸市场为监管重点,加大巡查力度,长抓不懈,让监管“常态化”。三年来,泾川工商所共出动执法人员48人次,检查经营户共计104户,对检查中发现的13.32万个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各类塑料袋已责令业主整改下架。
三、充分注重市场开办者的监督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开办者的主体地位和优势地位,明确管理人员和岗位职责,并与每个责任人签订关于严格执行“限塑令”的承诺书,要求市场开办者切实承担起督促、检查场内经营户的责任,监督场内经营者建立塑料购物袋进销货台账,明码标价,有偿提供等,自觉接受工商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充分注重社会监督的作用。充分发挥12315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经营行为立即进行核查,加大对销售、使用不合格塑料购物袋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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