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啤酒瓶爆炸伤人,工商所协调获赔

阅读次数:1716 编辑:康霞 曹园生|xc315@126.com 信息来源: 泾县工商局 发布时间:2011-10-0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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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泾县云岭工商所圆满解决了一起因啤酒瓶爆炸伤人引起的投诉。

       泾县云岭镇的徐先生于今年8月在云岭中村新街某超市购买一筐价格为38元的某品牌啤酒,当他将啤酒搬到距超市仅几十米的家中地上时,不幸的事情发生了,啤酒瓶发生了爆炸,徐先生食指和无名指被啤酒瓶的玻璃片划伤,住院3天,总费用达1000多元。事后,徐先生多次联系商家要求赔偿,商家一直推托,于是,他拨通了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

       接到投诉后,泾县消费者协会和云岭工商所立即展开调查,对情况进行了全面了解,证明徐先生所反映情况属实。经分析,啤酒瓶发生爆炸的主要原因是产家使用了过期啤酒瓶,加上夏季温度高,导致瓶中气压过大。泾县工商局、泾县消协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规规定,组织当事双方进行调解,经协商,被诉方同意一次性给付徐先生医药费、误工费等费用若干,圆满解决了此次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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