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诈售食盐 查处没商量
在整治食盐抢购风潮中,中溪工商所迅速查处一起哄抬食盐价格欺诈消费者的违法行为。2011年3月17日上午,中溪工商所在对食盐市场进行检查时,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宁国市仙霞镇杨山村某店店主喻某在其店中用欺诈手段超出国家限价销售食盐。接到举报后,该所执法人员迅速前往事发地,到达现场后,执法人员立即实施现场检查,并对当事人和周围群众、购食盐的消费者进行详细询问。经调查,喻某于3月17日凌晨到宁国市大华市场以75元/件的价格购进了325克小包装食盐一件(80袋),早上9点许,喻某将所购食盐在自家店中以每袋1.5元的价格销售给当地消费者,超出国家最高限价每袋0.5元,在群众中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该所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违法行为给予了行政处罚。工商部门提醒经营户:使用违法手段欺诈消费者,侵害消费者权益,影响社会稳定,法理不容。
皖公网安备 341800020003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