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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共享仪器管理办法

阅读次数:406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12-13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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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实验室共享仪器管理办法

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以下简称“国家中心”)实验室主要从事纸制品及文房用品检验检测工作,同时也面向广大科技爱好者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科学思想等活动。本共享仪器管理方法的制定,旨在建立规范合理、高效有序的实验室共享仪器使用规则,促进实验室内部仪器资源的优化共享,提高实验室科技资源的使用效率,增强团队科技创新能力。

一、共享仪器信息发布

仪器设备清单由“国家中心”领导层及各科室负责人共同商讨共享,由指定共享仪器管理员通过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告,并在实验室公共区域张贴实验室仪器共享管理办法及共享仪器信息。

二、共享仪器共享方式

1. 实验室共享仪器采用预约共享的方式,使用单位或个人原则上需提前5个工作日向本中心提出预约申请,说明使用时间、设备名称及实验目的,经本中心领导及管理员批准后方可使用。

2. 使用单位或个人在使用前必须与共享仪器管理人联系,登记备案,并且接受仪器操作和注意事项培训,方可上机操作。严禁未经登记培训的人员上机使用。

3. 每次使用仪器之前须进行预约,如实验取消,须提前1个工作日取消该预约。如发现预约但未使用则取消该单位或个人1个月的使用资格,重新登记培训后方可使用。

4. 仪器使用人必须严格按照仪器的操作规范进行使用,使用后详细登记仪器使用状况,清理仪器内部及台面,保持物品整洁有序。

5. 如有重大违规使用造成损失者酌情赔偿,并取消半年内的仪器使用资格;如造成仪器设备损坏且故意隐瞒者,须承担本中心全部经济损失并永久取消仪器使用资格。

6. 设备使用人在实验区如接触有毒有害等危险物品,需立即告知共享仪器管理员,以便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理方式或消毒措施。

7. 实验室负责人及共享仪器管理员监督并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8. 除本管理办法外,仪器使用人须严格遵守其他实验室管理制度,规范操作行为。

三、共享仪器管理员职责

1. 撰写仪器操作规范。

2. 制定预约方法。

3. 制定违约惩罚措施。

4. 发布仪器共享信息。

5. 监管仪器使用情况。

6. 定期维护仪器,制作维护记录,负责处理仪器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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