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国家宣纸及文房用品质检中心!

设为首页 | 收藏我们

主任室

阅读次数:3379 编辑:网站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02-25 09:46
[字体:  ]

      1、全面负责所(中心)的工作,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指示,负责主持制定所(中心)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对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实现负责。
      2、负责领导编制、批准所(中心)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文件及组织实施,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机构及各种资源的配置,负责技术人员职称的聘任。
      4、主持所(中心)会议、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行政、业务、人事、财务等方面的重大问题。
      5、主持管理体系的建立及定期评审,负责确定重大改进项目。
      6、批准各级人员的奖惩方案和奖惩决定。
      7、关心群众生活,办好集体福利,改善工作条件。
      8、加强对职工的教育,听取职工的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广大职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