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宣传日,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全社会维权意识,12月4日,泾县市场监管局在泾县苏红广场开展“12.4”宪法宣传日活动。
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册、宣传单、摆放展板、悬挂横幅等形式,宣传《宪法》知识及消费维权、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使用规范等方面的内容。同时,针对近年来常见的预付卡、网购等消费问题,结合相关案例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宣讲,讲解消费常见陷阱以及如何防范消费风险等知识。
本次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册1000余份,宣传资料4000余张,接待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增强了群众学习法律法规的意识,使广大群众明确消费者权利和义务,提高消费者维权能力,同时也扩大了市场监管工作的社会影响力,树立了依法行政、执政为民的良好社会形象,加快法制市场建设。